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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奥股份: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kaiyun开云发布日期:2024-01-03 10:08:10 浏览次数: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2024年度内,公司将与关联方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汽集团”)及其下属企业、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汽富维”)发生原材料采购、产品销售、金融存贷款服务等类型的日常关联交易。同时,公司还将与公司部分参股子公司发生采购、销售商品等类型的日常关联交易。

  2.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与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预计公司与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预计公司与参股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关于预计公司与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孙惠斌先生、卢志高先生回避了表决,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了该议案;《关于预计公司与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白绪贵先生、孙惠斌先生、卢志高先生、孙静波女士回避了表决,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了该议案;《关于预计公司与参股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甘先国先生回避了表决,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了该议案。

  3.上述关联交易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在股东大会审议时,关联股东一汽股权投资(天津)有限公司需就《关于预计公司与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及《关于预计公司与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回避表决;关联股东吉林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天亿投资有限公司需就《关于预计公司与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回避表决。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容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合同签订金额或预计金额 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 上年(2023年)发生额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协作件、检测服务等 市场定价 24,383 - 532

  其他关联人小计 协作件、网络服务等 市场定价 4,689 - 1,414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零部件等 市场定价 582,306 - 324,844

  提供劳务 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 零部件等 市场定价 461,377 362,307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容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合同签订金额或预计金额 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 上年(2023年)发生额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协作件等 市场定价 1,129 - 33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零部件等 市场定价 10,154 - 4,981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容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合同签订金额或预计金额 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 上年(2023年)发生额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富赛益劢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协作件等 市场定价 146,417 - 65,250

  蒂森克虏伯富奥辽阳弹簧有限公司 协作件等 市场定价 16,107 - 10,555

  长春东睦富奥新材料有限公司 协作件等 市场定价 7,622 - 4,647

  采埃孚富奥底盘技术(长春)有限公司 协作件等 市场定价 6,733 - 3,490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大众一汽平台零部件有限公司 零部件、劳务等 市场定价 32,193 - 28,952

  富赛益劢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销售固定资产、劳务等 市场定价 4,611 - 2,251

  天合富奥汽车安全系统[长春]有限公司 零部件、劳务等 市场定价 1,580 - 373

  出租资产 大众一汽平台零部件有限公司 租赁服务 市场定价 824 - 687

  天合富奥汽车安全系统[长春]有限公司 租赁服务 市场定价 230 - 192

  收取商标权使用费 天合富奥商用车转向器(长春)有限公司 商标权使用费 协议定价 202 - 108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容 预计发生金额 披露金额 预计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 预计发生额与披露金额差异(%) 披露日期及索引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协作件、检测服务等 532 3,403 18% -84% 2022年12月20日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容 预计发生金额 披露金额 预计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 预计发生额与披露金额差异(%) 披露日期及索引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协作件等 33 1,070 100% -97% 2022年12月20日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零部件等 4,981 7,385 100% -33% 2022年12月20日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容 预计发生金额 披露金额 预计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 预计发生额与披露金额差异(%) 披露日期及索引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出租资产 大众一汽平台零部件有限公司 零部件、劳务等 28,952 31,248 89% -7% 2022年12月20日

  收取商标权使用费 天合富奥商用车转向器(长春)有限公司 商标权使用费 108 152 100% -29% 2022年12月20日

  1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碧磊 注册资本:463,733万元 注册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汽车开发区东风大街2259号 主营业务:研发、生产和销售中重型载重车、整车、客车、客车底盘、中型卡车变形车、汽车总成及零部件、机械加工、柴油机及配件(非车用)、机械设备及配件、仪器仪表设备,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安装维修机械设备,机械设备和设施租赁,房屋和厂房租赁,劳务(不含对外劳务合作经营和国内劳务派遣),钢材、汽车车箱、五金交电、电子产品销售,内燃机检测,工程技术研究及试验,广告设计制作发布,货物进出口和技术进出口(不包括出版物进口业务及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以下各项由分公司经营)中餐制售、仓储物流(不含易燃易爆和易制毒危险化学品)、汽车修理、化工液体罐车罐体制造、汽车车箱制造。

  关联关系:该公司为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的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同时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五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财务数据:截止2022年末,该公司总资产5,677,286万元,净资产2,371,943万元,营业收入3,833,175万元,净利润36,775万元。

  2 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邱现东 注册资本:2,428,200万元 注册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东风大街 主营业务:大众、奥迪和捷达系列乘用车及其零部件(包括但不限于发动机、传动器、电池和电机)、附件和设备开发和制造;汽车及其零部件、设备及其备件进出口;汽车、备件(包括但不限于电池、电机、危险化学品和维修技术资料)、附件和设备销售;售后服务;仓储和运输;汽车及其零部件的设计、开发、试验和试制技术服务及咨询,材料、零部件、整车相关性能检测与分析;企业业务和管理培训;不动产租赁。

  关联关系:该公司为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的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同时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五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 一汽奔腾轿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虓 注册资本:842,523万元 注册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开发区蔚山路4888号 主营业务:开发、制造、销售汽车及零部件(包含新能源汽车及与其相关的电池、电机、电控,不含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旅行车及其配件、智能产品及设备;修理汽车;加工非标设备;机械配件、机电产品(不含小轿车)销售;二手车销售;汽车租赁。

  关联关系:该公司为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的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同时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五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财务数据:截止2022年末,该公司总资产1,334,902万元,净资产220,645万元,营业收入603,395万元,净利润-209,719万元。

  4 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邱现东 注册资本:7,800,000万元 注册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新红旗大街1号 主营业务:汽车制造及再制造、新能源汽车制造;发动机、变速箱等汽车零部件的设计、开发、制造、销售;金属铸

  锻、模具加工;工程技术研究与试验;专业技术服务;计算机及软件服务;火力发电及电力供应;热力生产和供应;水和燃气供应;道路货物运输;仓储业;机械设备、五金交电、电子产品及车用材料销售;机械设备租赁;广告设计制作发布;商务服务;劳务服务;汽车及二手车销售。

  关联关系:该公司为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的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同时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五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5 一汽财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全华强 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 注册地址: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大街3688号 主营业务: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

  关联关系:该公司为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的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同时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五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财务数据:截止2022年末,该公司总资产13,517,774万元,净资产1,734,761万元,营业收入367,857万元,净利润189,294万元。

  关联人履约能力分析:以上关联人与公司具有长期的协作配套关系,有较强的履约能力,基本上不会形成本公司的坏账损失。

  1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培玉 注册资本:74,306万元 注册地址:长春市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街5168号主营业务: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轮毂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金属切削加工服务;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物业管理;国内贸易代理;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汽车零部件研发。

  关联关系:该公司与本公司受同一控制人控制,为本公司的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的上市公司,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财务数据:截止2022年末,该公司总资产2,017,190万元,净资产937,639万元,营业收入1,997,164万元,净利润82,633万元。

  关联人履约能力分析:该关联人与公司具有长期的协作配套关系,有较强的履约能力,基本上不会形成本公司的坏账损失。

  1 长春东睦富奥新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曹阳 注册资本:5,600万元 注册地址: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丰越大路2666号 主营业务:粉末冶金制品、汽车零件、家电零件及相关新材料的生产;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自有房屋租赁,机械设备租赁,普通货物道路运输。

  关联关系:该公司为本公司联营公司,且存在本公司的关联自然人担任该公司董事的情形,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财务数据:截止2022年末,该公司总资产23,539万元,净资产9,066万元,营业收入12,671万元,净利润92万元。

  春)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7,449万元 注册地址: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南湖大路5000号 主营业务:开发、生产、检测、装配汽车底盘系统及部件、悬架系统及部件、转向系统及部件。

  关联关系:该公司为本公司合营公司,且存在本公司的关联自然人担任该公司董事的情形,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财务数据:截止2022年末,该公司总资产101,409万元,净资产50,136万元,营业收入112,849万元,净利润22,547万元。

  3 天合富奥汽车安全系统[长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滕星均 注册资本:10,400万元 注册地址:高新开发区硅谷大街4579号 主营业务:开发、生产汽车底盘系统及相关零部件、制动系统及相关零部件、设计、开发、制造汽车气囊系统,座椅安全带和方向盘及其零部件;仓储服务,普通货物道路运输。

  关联关系:该公司为本公司合营公司,且存在本公司的关联自然人担任该公司董事的情形,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财务数据:截止2022年末,该公司总资产264,407万元,净资产114,653万元,营业收入689,921万元,净利润38,175万元。

  4 大众一汽平台零部件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Olaf Korzinovski注册资本:47,600万元 注册地址:高新开发区光谷大街3999号 主营业务:研制、开发、生产汽车平台零部件。

  关联关系:该公司为本公司合营公司,且存在本公司的关联自然人担任该公司董事的情形,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财务数据:截止2022年末,该公司总资产330,909万元,净资产139,992万元,营业收入971,613万元,净利润10,979万元。

  5 天合富奥商用车转向器(长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立德 注册资本:13,300万元 注册地址:长春经济开发区东南湖大路4789号 主营业务:商用车动力转向器产品的应用设计、制造、装配及售后服务。

  联自然人担任该公司董事的情形,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财务数据:截止2022年末,该公司总资产27,492万元,净资产20,440万元,营业收入9,413万元,净利润-108万元。

  6 蒂森克虏伯富奥辽阳弹簧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马里奥.格洛普 注册资本:2127.77万美元 注册地址:辽阳市繁荣路中段 主营业务:生产、销售、加工汽车悬架圆簧、扭杆、稳定杆及研发技术服务。

  关联关系:该公司为本公司联营公司,且存在本公司的关联自然人担任该公司董事的情形,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财务数据:截止2022年末,该公司总资产74,362万元,净资产46,704万元,营业收入67,221万元,净利润1,717万元。

  7 富赛益劢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凌剑辉 注册资本:26,000万元 注册地址:长春市汽车开发区东风大街7999号 主营业务:智能车载设备制造;以富赛电子生产汽车电子核心零部件为主,兼其它汽车电子产品核心部件或套件的生产。

  关联关系:该公司为本公司联营公司,且存在本公司的关联自然人担任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财务数据:截止2022年末,该公司总资产32,128万元,净资产13,574万元,营业收入23,478万元,净利润-1,324万元。

  关联人履约能力分析:以上关联人与公司具有长期的协作配套关系,有较强的履约能力,基本上不会形成本公司的坏账损失。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方法主要为遵循市场价格;如果没有市场价格,按照成本加成定价;如果既没有市场价格,也不适合采用成本加成定价的,按照协议价定价。

  2012年2月8日,公司与一汽集团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关联采购框架协议》《关联销售框架协议》《综合服务框架协议》;同日,公司与一汽财务有限公司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金融服务框架协议》。该等协议已经2012年3月12日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交割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届满后,双方对协议项下的条款均无异议,该协议将自动延长。2013年4月,公司与一汽财务有限公司对《金融服务框架协议》进行了修订,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7年4月,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与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的〈关联采购框架协议〉等的议案》,公司与一汽集团签署的《关联采购框架协议》《关联销售框架协议》《综合服务框架协议》仍处于有效期,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一汽财务有限公司重新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该等事项已经公司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9年4月,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一汽财务公司重新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该事项已经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0年4月,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与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签署的〈关联采购框架协议〉等的议案》,公司与一汽集团签署的《关联采购框架协议》《关联销售框架协议》《综合服务框架协议》仍处于有效期,详情见公司于 2020年 4月 23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15 ), 该事项已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2年4月,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一汽财务有限公司重新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 详情见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19 ),该事项已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3年4月,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与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关联采购框架协议〉等的议案》,公司与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的《关联采购框架协议》《关联销售框架协议》《综合服务框架协议》仍处于有效期,详情见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14 ), 该事项已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产生是基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维持正常生产经营之需要,有助于公司市场的稳定与拓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市场化运作方式下,严格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进行的,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遵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

  2023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与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预计公司与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预计公司与参股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该等日常关联交易的产生是基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维持正常生产经营之需要,有助于公司市场的稳定与拓展,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遵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议案,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按照相关程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开云集团(中国)官方网站开云集团(中国)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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